台灣旅行業質疑叫停赴大陸旅行團“法源”依據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4年02月18日 丨 分類:臺灣
香港中通社2月18日電 台交通部門春節前宣佈停止招攬赴大陸的旅行團,台灣旅遊業界痛批民進黨當局濫權,禁令缺乏“法源”依據。台灣旅行公會全聯會18日質疑,為何帶團到大陸就“有損台灣利益”?
台灣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18日表示,“為何帶個團到大陸旅遊就是損害台灣利益?一般人去大陸怎麼不會損害台灣利益?其實我們在在意的是,為什麼單獨禁止旅遊業組團赴大陸?農產品也可以銷大陸啊!你也可以到大陸做生意啊!為什麼只是旅行社不可以組團?”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台灣世新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高思博表示,依照有關規範,如果針對旅遊業者提出全面性禁止政令,一定是針對特定出團行為來加以管制,但現在是業者完全沒“觸法”,當局便突然下了一份不可抗令,要求已成立的旅遊契約行為停止,其中涉及的賠款部分,“是要業者去賠嗎?”
台灣淡江大學助理教授陳奕帆表示,美國與中國大陸現在都在觀察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賴清德對大陸的態度,如果賴清德趁此契機,和大陸降低對抗,至少不要禁止團客赴大陸,甚至走向開放,會對兩岸關係比較好。
停止招攬赴大陸旅行團,被在野“立委”痛批無“法源”依據,更引發觀光業者不滿。有業者稱若未獲得民進黨當局合理解釋,醞釀於5月20日上街抗議。
台當局“觀光署”2月17日下午才端出“法源”,宣稱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款、“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作為“禁團令”的“法律”基礎,更宣稱衡量組團赴大陸的經營行為已有“損害台灣利益”。
國民黨立委對此群起激憤。立委洪孟楷質疑,“觀光署”引用“發展觀光條例”有關規定作為“禁團令”的依據,此舉實為拿重罪加諸在觀光業者身上,他抨擊民進黨當局不要亂用“法令”、扭曲解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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